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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确凿的证据,我们该怎么办?
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苏州刑事律师|
法律分析: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: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,工作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,可以口头传唤,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;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不得以连续传唤、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。因此刑事案件,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,是可以口头传唤的,但需要出示警察的工作证件,不出示证件的,不可以口头传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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